2023年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委托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决定委托社会力量开展2023年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二、申请主体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委托内容
本项目实施将包括广州农博士服务平台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等。具体需求详细参见《2023年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需求》(附件1)
四、承担企业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在3家及以上,委托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
(二)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进行第二次公告。如果第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为2家,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果第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仅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其作为服务单位。
(三)服务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五、申请截止时间
从公告发布日开始10日内。
六、具体要求
(一)单位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良好及专业的服务团队,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4.熟悉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特别是农博士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发展情况,满足承办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的基本要求,能够按要求承担服务任务。
(二)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纸质材料。
2.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和《2023年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到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以寄出时间为准)。
七、进度安排
(一)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规定的时间签订2023年广州农博士推广员团队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三)承担单位承诺定期按时报送阶段性成果。
八、项目经费
经费不高于人民币12万元(包括需求调研、推广员团队建设和运营服务等产生的综合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2号楼4楼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郭生
联系电话:36591179,传真:86392670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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