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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542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4〕210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5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姜瀚原等代表:

  《关于有效鼓励粮食种植,降低市、区两级种粮补贴门槛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优化我市种粮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感谢你们对我市粮食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一直与你们保持良好沟通,并于4月17日开展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粮食生产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生产,在扛牢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上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2018年以来,广州市粮食播种面积已连续5年增长,每年均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任务。2023年我市共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5.13万亩,比省下达任务增2.94%;粮食总产量15.19万吨,比省下达任务增0.73%。我市2023年度粮食和油料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

  二、我市种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一)市级种粮大户补贴

  2018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稳定我市粮食生产,促进粮食规模经营,我市出台了《广州市种粮大户补贴实施工作方案》,对单造种植水稻15亩及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补贴300元/亩·造。从2020年晚造起,每户单造补贴封顶限额由15万元提高至50万元。方案实施以来,我市种粮大户从2018年282户增长至2023年1674户,增长493.6%,种粮大户(水稻)补贴面积从2018年2.9万亩增长到2023年18.45万亩,增长536.2%,有效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了我市粮食播种面积。

  (二)区级配套种粮补贴

  除实施市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外,我市积极引导各区出台了配套补贴政策,如番禺区配套1500元/亩·造,南沙区配套1200元/亩·造,黄埔区配套700-800元/亩·造等,有效降低了农民种粮成本,保障了农民种粮收益。

  (三)其他地市种粮补贴

  近年,省内部分地市也相继出台种粮补贴政策,其中东莞市对水稻的补贴标准略高于我市。东莞市补贴水稻500元/亩·造、其他粮食作物300元/亩·造。此外,中山市补贴水稻300元/亩·造、马铃薯250元/亩·造,珠海市补贴水稻300元/亩·造、其他粮食作物150元/亩·造。经分析,种粮面积越小,种粮补贴力度越大,种粮面积较大的城市,种粮补贴则较低或没有补贴。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不设门槛,除水稻外,对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的种植均予以补贴,且补贴标准较高,主要原因是辖区内粮食播种面积基数较小,高额补贴有利于提高种粮积极性,稳定并逐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又如惠州市,其粮食播种面积较大,对水稻补贴标准为100元/亩·年,且设置补贴门槛为全年播种面积500亩(含)以上。

  三、关于降低种粮补贴门槛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种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多次调研农民对补贴政策的满意度,征求对补贴政策的优化建议,并积极开展降低补贴门槛的试点探索,让市内的水稻种植户获得更多的补贴。2023年,在试点调整补贴水稻种植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工作上取得阶段性成效,如在黄埔区开展大豆和油料作物补贴试点,不设面积门槛,对实际种植大豆和油料的生产经营主体补贴800元/亩·造;在南沙区开展玉米作物补贴试点,对5亩以上种植玉米的生产经营主体补贴300元/亩·造。同时,我市已启动了市级种粮大户补贴的修订程序,拟在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流程上探索优化,力求持续减轻农户种粮成本,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此外,我市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补贴、有机肥购置补贴、机械化育插秧补贴、水稻政策性保险补贴等政策,有效补充农民种粮补贴,千方百计护航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农民对种粮补贴政策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种粮农企、农户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优化补贴政策,加强财政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强化补贴资金发放监管,为农民种粮保驾护航。

  感谢你们对我市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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