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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工作的通知

    

  穗农函〔2024〕333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广州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与苗种良种质量控制》等文件要求,拟定于9月24日—26日开展2024年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验收与复查工作小组与专家组

  (一)工作小组:成立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工作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局渔业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及相关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组  长:李仲铠

  副组长:陈波、聂建荣

  成  员:蒋天宝、朱锐、何宇智、王建明,相关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

  (二)专家组:由水产养殖业5位专家组成。

  二、验收与复查时间、对象

  (一)现场检查时间。9月24日—25日,验收与复查工作小组会同专家组对申请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二)现场检查对象。①2021年通过验收与复查已届满3年的单位:花都区的广州市福源有机渔农产品有限公司;南沙区的广州市建波鱼苗场有限公司、广州市诚一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心沟水产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番禺区的广州市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东汉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增城区的广州市河盛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的广州市白云区江高耀昌水产繁育场。增城区的广州金农夫名龟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已主动放弃复查。②2024年申请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的单位。

  (三)评审会时间。9月26日,组织召开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评审会。

  三、验收与复查申报要求

  请各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取得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届满3年的单位申报复查,积极发动符合《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的水产苗种繁育场申请验收。

  (一)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验(初查),并出具初验(初查)意见。

  (二)申报材料原件1式3份,材料包括广州市市级良种场资格验收(复查)申请书和工作技术总结,复查单位需提供3年的工作与技术总结材料,上述材料于9月20日前送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由工作小组与专家小组现场查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 蒋天宝 13922332304;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王建明 137106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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