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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646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4〕201 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646号建议答复的函

方仕贤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的建议》(第20242646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10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灌溉用水供需情况“一张图”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3〕1号)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市水务局提供高标准农田矢量数据、撂荒地矢量数据、农田种植情况数据,由市水务局牵头,按照《广东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技术大纲》并结合地形图、水系分布图、中型灌区现状分布图、小型农田水利现状分布图、高标准农田现状分布图,已初步制作形成广州市农田灌溉面积分布图,将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灌区等实现“一张图”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配合市水务局按照省水利厅要求,聚焦粮食生产、农产品供给与灌溉面积的关系,分析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灌溉发展的需求,完善、细化广州市农田灌溉面积分布图。

  二、关于农业灌溉用水工作

  (一)做好“开源”工作。一是协调水源调度工作。在每年春耕季节,及时提供水稻种植区域,协调水务部门进行水库蓄水调度,保障春灌关键期农业生产用水要求。二是建设小型水源工程。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因地制宜开展机井、塘坝、蓄水池、集水池等水源工程配置。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以来,共完成1座塘坝、18座小型拦河坝、7口机井、45座小型集雨设施、77座泵站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同时配套完成435公里输水渠道、疏浚沟渠42公里建设,有效提高高标准农田灌溉保障能力。

  (二)做好“节流”工作。一是健全水价形成机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水务、财政等部门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广州市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发布农业用水价格,以价格为杠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二是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结合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经济适用、实用易行的田间计量设施。三是促进农业节水。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根据区域农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水资源匹配程度,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种植制度,指导农户在缺水地块种植花生、玉米等耐旱作物;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节水保墒技术。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水平。全市累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7万亩,水肥一体化、节水滴灌喷灌等推广面积22.7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挖潜小型水源潜力,做好与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衔接配套,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三、关于加强末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

  (一)建立管护体系。一是统筹建立市级管护顶层制度。制定《广州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广州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经费编制指引及实用指南》等文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管护内容、管护经费来源以及监督考核方式。二是指导各区完善区级管护办法。指导7个涉农区全部制定印发区级管护办法,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细化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流程及管护资金使用程序,全面形成市、区、镇、村管护体系。三是从源头减轻后期管护压力。印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优先序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建设排水沟优先采用生态型结构,排水沟一般与灌溉渠系相分离,便于管护时机械作业,减轻管护压力。

  (二)加强管护考核。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市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占10分(总分100分),评价各区管护制度建立情况、管护经费落实情况和管护工作实施结果等。将此评价结果折算计入市对区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等考核事项中,压实区、镇及各部门的管护责任。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农田灌排沟渠及时清淤疏通”纳入“百千万工程”典型村评价办法。

  (三)落实管护经费。一是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指导各区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从项目资金中提取1%的资金用于后期管护。支持白云区、南沙区等区试点开展农田管护保险,利用保险资金做好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二是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承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明确补偿资金可以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三是调动受益主体的管护积极性。通过“土地连片整合+生产托管”模式,提高生产收益,充分调动受益主体积极性。如从化区鳌头镇中塘村,以租赁形式统一流转,由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提供全方位托管服务,实现每亩水稻产量增加10%以上,每亩节约成本300元以上,调动村民和托管服务主体的管护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2024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要求,落实农田建设长效管护机制,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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