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专项业务 > 三农 > 农机管理 > 业务工作

2007年农机监理情况

    

  2007年1月,根据广州市农业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穗农函〔2007〕8号),对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内容是:(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理体制的情况;(三)“创建平安畅通区县”和“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年”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五)实地检查农机安全监理责任落实及相关工作情况。

  2007年1月,根据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关于建立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粤农〔2007〕7号)的有关要求,广州市农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将《转发省农业厅公安厅关于建立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穗农函〔2007〕7号)下发给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机)部门、公安分局,要求按照文件精神,在各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信息通报制度。

  2007年5月,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安[2007]11号)以及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粤农函[2007]188号)的要求,市农业局于5月底至6月初对各地开展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2007年6月,广州市农业局《转发关于开展拖拉机登机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07]235号),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6月,广州市农业局《转发关于做好<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穗农办[2007]19号),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机)部门(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二)做好应用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准备。(三)做好启用新的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准备。

  2007年11月,广州市农业局向白云区农机化办、番禺区农机办下发《关于转下达农机监理办证示范窗口和农机安全示范村项目资金的通知》(穗农函[2007]535号),要求(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二)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指导。

  2007年12月,广州市农业局向各区县农业局、农机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局农机安全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穗农函[2007]562号)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平安乡村建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