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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擦亮质量安全工作“新名片”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主要凭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我局从2020年起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行主体名录,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要求试行主体在产地食用农产品上市流通前,做到自我承诺没有使用禁用农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承诺上市农产品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承诺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71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85036张,用证产品234650.4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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