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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穗农函〔2023〕330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15号,下称“省通知”,见附件),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你们认真研究,按照省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做好本区、本单位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切实储备好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的农业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由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汇总本区项目后联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单位直接以本单位名义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将审核后汇总向省上报。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省通知第三点。

  三、报送要求

  (一)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各区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单位须于10月24日前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并同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同时,请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报市农业农村局(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计划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批复文件报送。请各区于11月8日前将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直接投资项目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高标准农田项目直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投资补助项目应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规定要求。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zip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谢钺,36595216;市发展改革委李俊杰,831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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