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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八批)第二阶段准予续证名单、不予续证名单的函

    

  穗农函〔2025〕13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八批)第二阶段准予续证名单、不予续证名单的函

各有关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规程》(T/GDNB 148-2022)团体标准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八批)第二阶段到期续证工作。按照生产基地自愿申请,属地县(区)、地级以上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局进行符合性检查等流程,第八批第二阶段共有28个生产基地符合续证条件、155个生产基地不符合续证条件,现予以公布名单。同时,请属地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辖区不予续证生产基地的牌匾和证书,将牌匾和证书收回情况反馈我局,并监督指导不予续证生产基地今后不能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名义开展生产经营、宣传推广等相关活动。

  特此函达。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八批)第二阶段准予续证名单(28个).doc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八批)第二阶段不予续证名单(155个).doc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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