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委托服务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查技术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购买2024年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查技术服务。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应满足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印发的《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粤海综函〔2020〕158号)中A级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并按要求已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备案登记。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根据委托单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等规定,对委托单位业务范围内渔业船舶的船机电、适航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抽检,重点抽检装船设备的技术状况及质量。抽检渔船应不少于55艘,项目内容及数量有变动的结合实际调整。

  (二)项目总经费:总经费不超过10万元,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三)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有渔业船舶检验相关项目承接案例优先。

  (三)预算经费为项目一次性包干费用,含项目工作人员车船交通接驳、劳动保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五、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查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3月7日前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超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6378395;18502087748

  附件:《渔业船舶设备等质量抽查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docx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