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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档案整理服务委托公告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委托具有档案整理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档案整理工作。现将委托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申请主体

  具备档案整理资质的专业机构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历史资料等进行规范整理、确定保管期限、换不锈钢钉(或拉线)、编页码、盖归档章、电脑著录目录、入档案盒、打印目录、装订目录、贴目录标签、入库等。

  2.整理完善部分历史档案。

  3.对档案库房内档案资料进行全面统计,按要求提交相关报表。

  (二)项目经费:不超过4.5万元。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二)具有履行委托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委托内容的申请。

  (三)负责整理的主要技术人员具备《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且有3年以上档案整理工作经验。

  (四)申请单位自带开展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档案用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档案装订各种耗材及档案盒等。

  (五)具有完善的保密安全措施并与我方签订保密安全协议。

  (六)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五、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告期内可预约现场考察)。

  六、申请方法

  申请主体提交《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委托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资质材料,于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至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七、遴选确定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在3家以上,委托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

  (二)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进行第二次公告。如果第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为2家,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果第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仅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其作为服务单位。

  (三)服务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6392402

  附件: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档案整理委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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