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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委托公告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结合财政关于采购有关规定,决定将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包含人工、材料)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

  三、委托内容:承接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建设规模:见设计图集、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见附件1、2)。

  3.工期要求:不超过45天

  4.项目经费:不超过27.3万元

  5.委托内容保修期1年,期间发生任何故障或质量问题需保证3天内到场免费维修。

  四、申请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申请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承接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以及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2.承接主体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领域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

  (二)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委托申请书》(见附件3)。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委托申请书》(见附件3),并且按规范编制工程报价书。

  3.资料密封。资质材料、申请书、工程报价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并加盖公章。

  4.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邮寄或送达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或者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六、遴选确定

  (一)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发布本服务项目的第二次委托公告,并最终在两次公告期间申请的单位中评审择优选定服务承接单位。

  (二)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政编码:510520

  联 系 人:周忠涛

  电   话:(020)87219566、13416391664

  附件:

  1.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图集.pdf

  2.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3.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委托申请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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