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近岸雷达光电视频监控委托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海洋综合执法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珠江口海域近岸雷达光电视频监控委托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备通过雷达、光电和航拍等监控手段在珠江口海域近岸进行海洋综合执法辅助服务的技术服务范围。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珠江口海域近岸雷达光电视频监控委托服务。
(1)委托服务数量:不少于10天次。
(2)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辅助监视涉海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用海,非法开采海砂等海洋矿产类资源,工程船舶向运输船装载以及运输船倾倒不限于港池淤泥、航道疏浚物等可能会造成海洋污染的详细过程,其他违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环境行为。
(3)委托内容形式:视频、相片、船舶航行轨迹等可证明违法行为的有效资料及电子数据,或配合执法人员夜间开展监视辅助执法。
(4)申请单位结合自身能力及项目经费情况,在上述1至3项内容基础上,发挥申请单位特长,欢迎适当增加更多执法辅助形式和内容。
(二)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
(三)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1月30日。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5月7日。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有相关行业或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性价比高的优先考虑。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近岸雷达光电视频监控委托服务的公告》。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购买近岸雷达光电视频监控委托服务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3年5月7日前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或可将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zyzzd@gz.gov.cn。
(三)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楚先生;联系电话:(020)86376855;
传真:(020)86372805;E-mail:gzyzhj@gz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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