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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广州“三农”政策观察和研究》编制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对我市农业农村政策理论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围绕“三农”中心工作需求,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版)的通知》(穗财采〔2021〕2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能力和基础的机构,开展《广州“三农”政策观察和研究》编制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及需求

  编制《广州“三农”政策观察和研究》,不少于10期,主要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纵向梳理、横向对比省内外“三农”政策落实情况、热点话题和国内外先进发展经验或探索性、前沿性理论观点等;第二部分为结合每月课题需求,撰写“三农”专题调研报告。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信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包括具有相应编纂能力的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行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项目申请人须熟悉“三农”领域的情况,具有从事与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申请人申报研究课题。

  (二)项目要求。

  1.研究工作必须紧扣中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符合广州市的市情,所提措施和建议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2.项目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未经同意,受托单位及项目组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3.其它要求以合同协商为准。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3年4月17日(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项目经费

  《广州“三农”政策观察和研究》编制服务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六、申请人申报及选定方式

  申报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附相关论文、学历及资格证、相关课题研究经历证明复印件等,于2023年4月17日前送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pengyanmin@gz.gov.cn。市农业农村局将于申请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综合实力、提供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20-86395213。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广州“三农”政策观察和研究》编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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