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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19〕99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引导民营经济助推我市乡村振兴》(第1035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委莫丹妮同志在8月2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业联合会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当前,生态先行,创建绿色广州”的建议

我市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划定了我市基本生态规划控制线管控范围4000平方公里,占全市空间55%;实施生态空间分区、分类、分级管理,完善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系统功能重要性高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高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我市十分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自2013年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验收细则》,重点体现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公共设施、美丽宜居、经济发展等方面,将“生态环境优美,留住青山绿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庄整体风貌优美,与自然环境相融,彰显村庄的人文景观和建筑特色;保育历史文化遗产,按要求保护、修复传统民居、古迹古建和乡土特色元素,体现乡愁记忆;传承岭南特色文化,举办民俗节庆活动”等作为验收评分的得分项,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保留农村原始生态、保留青山绿水、依托乡村本地特色植树造林充分结合起来。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完成234条市级美丽乡村验收和命名。

我市十分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涉农区(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为实施主体,全力推进农村水体治理,优化河涌水系循环网络;重点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大力推行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态治污,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向小微水体延伸,开展农村“散乱污”清理整顿,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推动乡村“厕所革命”,建设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取得较好成效。至2018年底,全市100%村庄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76.66%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40.03%的行政村实现“美丽宜居”,一批业内知名的“网红小镇”、“网红民宿”擦亮美丽经济名片。

我市十分重视北部山区产业绿色发展。2018年9月我市公布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了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发展重点与举措,与您提出的“引导民营企业进驻北部山区,带动当地居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发展当地生态资源旅游开发,发展农村电商”的建议高度吻合。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绿色、协调、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优越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依托,大力引导、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到乡村投资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与电商营销、休闲康养、科普体验、旅游观光等绿色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二、关于“传承文化,振兴传统,塑造文化广州”的建议

将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规划。我市积极指导各区组织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结合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自然生态、历史文脉、产业特色、乡土风俗等多个方面充分挖掘和展现乡村特色,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乡村,传承广府文化,打造一批独具岭南特色的乡村品牌。

重点抓好旅游文化特色村建设。以从化、增城、花都为重点,在全市确定了60个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单位。2017年6月19日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穗府函〔2019〕79号),其中“白金十条”提出对获得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和5A级景区等荣誉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旅游文化特色村给予每村200万元资金扶持。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指引》,发布了《旅游文化特色村建设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组织特色村开展地方标准宣贯和创建培训。2018年,在旅游项目资金中安排了近1000万元重点扶持3个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单位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设、6个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单位旅游规划策划等。今年继续安排600万元资金扶持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

提升乡村文化旅游质量。我市结合国家、省相关文件出台了《广州市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1+8”计划清单》,其中“1”是《广州市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总体方案》,“8”包括了《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场所服务质量提升计划(主要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旅游集散中心、问询中心等)》《文化演艺场所服务质量提升计划(主要包括各类艺术院团、影剧院等)》《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计划》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计划》等,对传承广府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我市拟于2019年9月组织开展“第三届广州市青少年醒狮表演赛”,组织包括全市乡村青少年醒狮队在内的醒狮队伍,开展乡村振兴醒狮文化传承活动。组织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认定包括乡村非遗项目在内的新一批代表性项目,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非遗展演展示活动,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将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安排在广州举办的契机,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并组织涉农各区开展乡村非遗展演展示活动。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深挖乡村文化传统、文化元素,集聚打造乡村的特色文化产业,将乡村文化旅游做强做大。

三、关于“选商引资,加大政策支持,发展活力广州”的建议

引导民营经济进入乡村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选择性地引进和发展适合乡村自身的产业和资本,可以形成优势互补、起到“1+1>2”的效果。我市高度重视引导民营经济进入乡村工作。《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第41点明确“推动社会资本下乡。制定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列明负面清单,保护好投资方及农民利益。实施“千企帮千村”下乡行动,采取产业帮扶、电商帮扶、项目帮扶、商贸帮扶、就业帮扶、智力帮扶、捐赠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振兴,鼓励重点企业整镇整村帮扶市内欠发达地区。《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第22点明确“市区领导挂点实施“千企帮千村”工程。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每人联系一条村,推动实施“千企帮千村”工程。各区参照实施。引导1千个以上多类型所有制企业(企业家)参与乡村振兴,以从化、增城为重点,鼓励企业整镇整村帮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目前我市18位市领导挂点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7个涉农区18条行政村,7个涉农区共155位区领导挂点250条行政村,指导开展“千企帮千村”工作。经调查,全市1144个行政村中有帮扶需求的村共有481个,重点在从化区和增城区。经过市、区两级共同努力,目前全市已有540家企业对接577条帮扶村。为进一步做实做好“千企帮千村”工作,市委乡村振兴办向各区征集并遴选各村招商引资项目,共收到173个乡村振兴合作项目,涉及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文化旅游、民宿建设、乡村建设、服务设施等方面。6月28日,市委乡村振兴办已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广州市乡村振兴”“广州三农”,对外发布173个乡村振兴合作项目手册,8月22日在广东迎宾馆现场举办广州市乡村振兴合作项目推介会,将近200家企业到场,并有12家企业现场签约合作项目。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千企帮千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千企帮千村”的组织领导,制定引导企业到北部山区发展产业的政策措施,为村企合作牵线搭桥,进一步促进村企共赢发展。

四、关于“因地制宜,稳步发展,展现特色广州”的建议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多种形式的探索创新和股份合作制推广,进行“资产变股权,村民当股东”具体实践。1987年开始在天河区的杨箕村、登峰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截至2018年底,全市1299个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有525个,占总数的40.42%,量化资产总额541.18亿元,股东总数约108万人,人均分红约3200元。天河、海珠、荔湾、番禺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集体资产的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了长期积累的各种集体成员利益矛盾问题,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我市十分重视乡村振兴用地需求。2019年3月印发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提出“适度加强指标倾斜,优先保障乡村用地需求”“盘活存量房地资源,增加土地供给来源”“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彰显岭南乡村风貌”“优化乡村用地分类,鼓励土地复合使用”“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利用”等措施,对推进乡村振兴、展现特色广州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修订《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结合乡情民情实际,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监管体系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化解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激发集体经济活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性收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达到70%。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将乡村振兴用地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调研、解决乡村振兴用地的存在问题,力争为乡村振兴扫清用地障碍。

五、关于“推广股份制合作和土地流转信托模式,打造新型广州”的建议

目前,广州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股份制改革已全面推广并取得较好成效,具体情况同上所述。关于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将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实现土地收益权的标准化和凭证化,在广州还没有开始试点,主要原因是相关政策对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土地市场比较谨慎。

我市十分重视金融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2019年2月,我市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穗金融〔2019〕5号),就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健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货币信贷政策支农机制”等24条意见,全面支持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9年3月,我市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林业园林通〔2019〕120号),旨在加大对全市林业、林区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建立一套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各项制度健全、配套机制完善、贷款产品设计合理、风险控制优良的林业金融体系,解决林农、林企融资难的问题。2018年9月,为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我市印发了《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穗农〔2018〕163号),对符合条件的土地流转农户(转出方),按照1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且帮助农户成功流转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镇(街)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分别给予5元/亩和10元/亩的补助,各区可参照市的办法,给予配套补助。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及应用。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农户承包地权益和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也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决策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我市农村产权制度,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稳步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构建股权合作制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感谢贵委对我市引导民营经济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何绍恒,联系电话:020-8635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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