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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采购水稻收割机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因水稻区试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采购“鑫源”4LZ-1.1LA小型收割机1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采购内容

  采购“鑫源”4LZ-1.1LA小型收割机一台。

  三、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不超过3.2万元。

  四、供应商的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采购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由供应商承包负责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参与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并附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四)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提供的文件资料中明确列出。

  (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六)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买方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供应商未能提供所承诺的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六、技术参数要求

  (一)型号名称:“鑫源”4LZ-1.1LA小型收割机。

  (二)结构型式:履带乘坐式。

  (三)履带规格(节距×节数×宽):79mm×41节×360mm。

  (四)工作状态外形尺寸(长×宽×高):3300mm×1500mm×1550mm。

  (五)整机质量:630kg。

  (六)割台工作宽度:1140mm。

  (七)割台升降方式:机动液压。

  (八)最小离地间隙:200mm。

  (九)额定喂入量:1.1kg/s。

  (十)档位:前进档、后退档、行走档、快收档、空档、慢收档。

  (十一)作业速度:0.4-1.2m/s。

  (十二)作业小时生产率:≧0.06hm2/h。

  (十三)燃油消耗量:≦35kg/hm2。

  (十四)配套内燃机型号名称(结构型式):KD192FB柴油机(立式、单缸、四冲程。

  (十五)配套内燃机标定功率:7.5kW。

  (十六)配套内燃机标定转速:3600r/min。

  (十七)配套内燃机起动方式:电起动。

  七、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所有税费。

  (二)报价不能超出最高限价。

  八、交货要求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南沙基地)。

  (三)交货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供应商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九、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一)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要求;

  3.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

  (三)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限:本项目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保修期均为1年;如原厂家有更长保修限以厂家提供的为准。保修期内供应商提供全免费保修保用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无论质保期内外,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及远程诊断无法解决),及时帮助用户解决问题。

  3.技术资料:随机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等。

  十、递交资料要求

  (一)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二)需提供如下材料:

  1.设备采购项目申请书(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附件);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代理授权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售后保障等)。

  (三)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或送达指定地点,超时送达不予受理。

  十一、遴选确定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其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由采购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为服务单位。

  (二)服务单位拟定后,采购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3天,如无异议,通知中标单位,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科院办公楼二楼215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19029

  附件:设备采购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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