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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购买农业设施环境智能监测技术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农业设施环境智能监测技术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委托内容及需求

  在广州市范围内不同蔬菜设施基地进行农业环境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并提供对应的数据监测及查询平台(含手机端及电脑端),可随时查询,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性能要求

单位

数量

1

智能监测及数据管理系统

手机APP:

1. 可添加、维护和查看各个监测点不同设备信息。

2.可查看设备数据,管理设备信息。

3.记录并生成环境参数数据报表,按日、周、 月等对各时间维度划分,对采集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

数据管理平台:

1.通过综合数据看板,按日、周、 月等对各时间维度划分,随时查看各监测点各设备数据信息、在线情况。

2.支持环境数据查询,可查询各设备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大气压等数据情况。

1

2

农业环境监测设备

1. 4G 无线传输。

2. 支持温度、湿度、光照强度、大气压监测。

3.内置太阳能供电板和4000mah以上锂电池。

4.支持手机APP端及电脑端实时查看数据。

5.支持语音报警、短信报警、APP报警功能。

6.免安装,开机即用,支持灵活布设及移动。

7.设备高度集成,无需额外连接监测节点设备,可一键启动。

100

  三、项目经费:总经费不超过8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五、申请资质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农业环境智能监测技术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有良好的信誉信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有农业环境智能监测技术服务相关项目承接案例优先。

  3.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委托内容的申请。

  六、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农业设施环境智能监测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3年4月7日前寄至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七、遴选确定

  1.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只有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由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2.服务单位拟定后,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84291552

  附件:《农业设施环境智能监测技术服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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