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委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标准规范,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对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评估系统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办公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7〕4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主体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三、委托内容
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需求书》相关要求(见附件1), 承担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工作。
四、服务费用说明
不高于16万元。
五、承担单位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七、具体要求
(一)单位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效期内的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项目技术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 项目技术方案和《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邮递送达时间为准)。
八、进度安排
(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择优评审,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申请单位无论被拟定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向服务单位告知结果。
(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规定的时间签订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委托合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宣传与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陈育浩
联系电话:(020)8621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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