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专项业务 > 三农 > 渔业水产

广州渔政执法队伍积极开展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3号),广州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2017年5月1日12时至2017年8月16日12时,与以往相比,休渔时间提前了半个月,且总体休渔时间延长至3个半月,渔政执法监管任务面临更大的挑战。

  我市渔政队伍为此做了积极准备:一是在主要渔港、停泊点、渔村等位置以设置休渔倒计时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以通告、短信等形式告知应休渔民,要求应休渔船必须于2017年5月1日12时前回港,渔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对回港渔船进行登记和检查;三是加强对渔港、停泊点、渔村、渔船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防台防风措施等,保证休渔期渔船渔港安全。四是加强休渔期执法工作,打击休渔期违法捕捞行为。

  渔政执法人员向渔民群众宣传休渔期政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