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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渔业安全、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渔船安全生产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稳定,市海洋与渔业局于11月21~12月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渔船安全生产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动。

  本次监督检查行动以自查为主,督导检查为辅。11月30日前由各区组织开展自查行动。12月2日和7日,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2个由局渔业处、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和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组成督查组分赴白云、花都、增城、从化区和番禺、南沙、黄埔、海珠区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重点渔港(停泊点)、渔船、重点水产品生产基地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我市渔船安全生产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良好。各区渔业部门能够进一步厘清渔船渔港安全生产政府的属地责任与部门的监管责任,促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其职责,督促渔船船东(船长)落实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了2016年渔船渔港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各区渔业部门能够认真履行水产品安全生产告知制度、巡查制度等制度,督促养殖场完善生产记录,为2016年全市水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7.9%,以及农业部和省级水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督查,认真排查清除隐患,完善和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台账,摸查清楚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漏洞,确保岁末年初渔船安全生产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

  图1:督查组在黄埔区督查。

  图2:督查组在花都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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