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专项业务 > 三农 > 畜牧兽医屠宰管理

学党史、见行动——市动监所、畜牧兽医屠管处召开贯彻落实新动物防疫法施行后职责分工意见精神座谈会

    

  为理顺新《动物防疫法》施行后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责分工和关系,切实保障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不脱节、不停滞、不弱化,按照《新动物防疫法施行后动物卫生监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执法工作职责分工意见》要求,9月28日下午,市动监所、局畜牧兽医屠管处召开了贯彻落实新动物防疫法施行后职责分工意见精神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分工意见中有关畜牧兽医、屠宰管理、兽药饲料等工作进行讨论,明确了畜牧饲料、兽医及屠宰管理三大板块工作对接,具体业务负责同志按职责分工对接沟通,确保监管不留空白、工作不留缝隙,并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动机制,为我市畜牧兽医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