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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 销售点的通知

    
 穗菜办函〔2019〕12号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 销售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指挥中心于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已有58个地级以上市加入合作共建行列,384个生产基地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大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将上市。应广大消费者、生产基地和销售企业的强烈要求,实现产品从田间塘头到消费市场的延伸,现面向社会选择首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的企业可向我办递交申请材料(附件2,3),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我办审核通过后,将向被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牌匾。

附件:

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申报条件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企业承诺书

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企业销售点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11月16日

(联系人:谢修志、聂建荣,联系电话:020-86397925、020-863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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