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22条人才激励措施推动乡村振兴
5月1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相关内容和主要特点,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进一步解读。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对政策措施的制定非常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共有4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打造农业十大产业集群,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聚焦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乡村科技人才等五大类人才,着力加大政策的决策力度,破解长期以来乡村人才外流和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人才振兴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的活力、动力。
《政策措施》主要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突破性比较大。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推出了乡村人才系列职称评审政策和补贴发放政策、乡村工匠补贴政策、乡村振兴人才技能大赛补贴发放政策、乡村人才招录招聘及补贴发放政策、村干部报酬晋升政策、农科生“订单式”培养政策等18项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举措,涵盖引进、培育、流入和用好乡村人才的各个方面。二是含金量比较高。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预计将新增投入近2亿元,重点对服务基层一线,在基层一线真抓实干、苦干能干的乡村人才给予奖补。比如,《政策措施》明确,每年要评定乡村振兴的农经师、农技师、农艺师等职称系列的人才2000名,按照初、中、高级职称连续5年给予每年1000元至3000元的补助;对符合农村创业创新要求的带头人,最高给予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评定的乡村工匠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硕士以上人才和乡村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本科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安家补贴。三是操作性比较强。在政策落地上明确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农办、省人社厅配合,合力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抓好落实。22条措施每条都从实际出发,明确了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同时要求各地要按照“五化”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措施,确保22条措施每一条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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