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举办农田建设制度专项培训
3月6日,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办的“广州市农田建设制度培训班”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举行。局农田建设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计99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相关行业专家,突出新制度新要求,重点围绕验收规程、项目法人组建、质量管理指导书、合同示范文本、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等我市最新出台的5个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专题授课。
培训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新制定的农田建设制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广州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要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各区要落实“项目法人提级管理”要求,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田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明确项目法人职责、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项目法人监督管理。
二是要加强项目选址勘察设计。各区要按照《广州市农田建设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规范项目选址条件、勘察深度要求、现状调查要求、障碍性因素分析、设计标准等,明确田、土、水、路、粮食生产的具体指标值,切实将今后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全部达到“高标准”。
三是要加强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广州市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检查指导书》加强在建项目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实体工程质量情况。
四是要加强项目验收审核把关。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第二次修订)》把好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防止验收流于形式,要主动听取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有关意见和建议,回应群众关切。
五是要加强合同约束。项目法人要按照《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手段加强质量控制,加强责任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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