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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1宗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件的处理公告

    

  (粤穗海综特﹝2024﹞15号)

  2024年10月16日11时57分,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南沙区黄阁镇沙仔燕尾对开海域(N22°50′52.26″ E113°33′29.97″)查获1宗使用禁用渔具“大口笼”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发现并收缴违规渔具“大口笼”1副(长度约30米)。

  2024年10月22日,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对上述违法捕捞行为进行公告(详见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现公告期已满,公告期内无人前来接受调查处理且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查获的违规渔具(“大口笼”1副、长度约30米)予以没收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处理情况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与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系。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707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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