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1宗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件的处理公告
(粤穗海综特﹝2024﹞13号)
2024年10月15日15时50分,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沙湾水道沙湾大桥附近水域(N22°54.3523′ E113°23.5313′)查获1宗使用禁用渔具“地笼”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发现并收缴违规渔具“地笼”10副(长度约120米)。
2024年10月22日,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对上述违法捕捞行为进行公告(详见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现公告期已满,公告期内无人前来接受调查处理且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查获的违规渔具(“地笼”10副、长度约120米)予以没收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处理情况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与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系。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707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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