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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农业龙头企业: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区、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和分析上报等工作。尽快掌握系统操作和熟悉调查体系指标,开展数据填报人员和审核人员培训指导,确保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应报尽报并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二、及时填报

  (一)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录广东省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dara.gd.gov.cn/nyjy/login.html)为辖区内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开通账号,并及时通知辖区内国家、省、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报表填报工作。去年新认定的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没有使用过该系统的,需要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通账号,开通后请各企业注意保管账号密码,每年上半年参与该统计工作使用。

  2.各区指定一名产业化调查联络员填报《市产业化调查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6月17日前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各区联络员及时申请加入产业化调查市县局工作群(QQ群号:544984204),同时组织辖区内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县农业龙头企业分别指派联络专员加入对应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QQ群(群号875320987)、市县两级龙头企业QQ群(689285155),相关操作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等培训材料可到QQ群下载。系统操作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咨询方式包括:020-38804456(填报指导固话),15992476257(技术服务电话),1136864652(填报指导QQ)。

  3.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录系统于6月21日前完成对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审核,并填报《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辖区内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以及“准县级”龙头企业)、《广东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2)中的编号8“产业化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市场等)带动农户数”和编号10“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总额”两项内容,其他指标企业填报后即自动生成。

  4.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调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准确把握龙头企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汇总分析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联农带农、产业扶贫、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情况,突出体现当地的特点和亮点,撰写专题分析报告(1000字左右)于6月21日前报至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二)各级农业龙头企业

  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账号登录系统(网址:https://dara.gd.gov.cn/nyjy/login.html),按各区要求的时间完成《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的填报,纸质报表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交由所属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保管。

  三、按时报送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如有退改,请及时通知企业完善数据,逐级上报,6月21日前完成各表数据的系统录入和分析报告工作,并将《广东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表》《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可由系统导出)和分析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我局将审核汇总各区、各有关企业上报数据并完成分析报告,于6月25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市、区产业化调查联络员信息表.docx

  2.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doc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蒋怡,联系电话:863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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