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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农函〔2024〕193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以下简称《省方案》)要求,现开展2024年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方案

  贴息对象、范围、方式、期限、标准等要求详见《省方案》(附件1)。主要内容如下:

  (一)贴息对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

  1.设施种植业。用于新建或改造设施大棚、集约化育苗(育秧)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节水节肥设施、数字化技术装备,以及设施大棚内的其他辅助生产设施。

  2.设施畜牧业。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投资,重点用于购置饲养、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及配套环保处理、饲料加工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

  3.设施渔业。用于种苗生产、饲料加工、养殖(含深水网箱养殖)、水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等改善渔业生产条件所必需的养殖业类设施生产建设和沿海渔港基础设施建设。

  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用于支持建设提升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包括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产地骨干物流基地等;烘干设施(包括粮食烘干机和配套的清洗机、皮带运输机、提升机、除尘系统以及烘干厂房等设施)。

  (三)贴息标准。采取“双限”控制。一是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二是单个建设主体获得的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半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贴息期限。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贷款的时间无限制规定,仅针对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发生且需要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表(模板详见附件2);

  2.申报主体在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登记注册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居民身份证等);

  3.申报主体法律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4.提供申报主体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和有关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借款借据、利息计算表、付息及还本的银行回单等)的复印件,经贷款行盖章确认。贷款合同(或协议)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或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不在贴息范围内的贷款不予贴息;

  5.提供资金使用说明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付款单据、收货单、入库单、发票等);

  6.获得其他贷款贴息相关材料(如有);

  7.其他申报材料(如有)。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根据《省方案》要求,申报单位需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融资项目库(网址:https://acpmp.agri.cn)注册账号,并录入申报材料信息(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同时提交完整书面申报材料至所在区农业农村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二)区级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对贴息申请(线上申请和书面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同意的贴息项目汇总填报《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区级初审汇总表》(附件4),连同纸质申报材料正式行文报送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审核申报主体建设项目及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范围,以及是否未获得过区级贴息资金等。

  (三)市级审核。我局将按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有关通知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结合现场考察出具审计报告。我局依据审计报告意见提出年度贷款贴息拟安排方案,并在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完成公示、审批后,由我局将贷款贴息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申请单位。

  五、申报要求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分两个时间段开展贴息申报。

  (一)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贷款贴息进行补贴。我局已于今年1月底印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于2月底截止申报,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已形成初步审核意见。根据《省方案》要求,现请通过我局初步审核的申请单位(详见附件6),按照本次要求组织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22日前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融资项目库(网址:https://acpmp.agri.cn)进行线上申报,并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直报我局。请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局于5月24日前在融资项目库上操作审核提交我局。

  (二)对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发生且需要支付的利息给予补贴,半年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各区农业农村局应积极发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1日前,各区农业农村局将《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区级初审汇总表》(附件4)连同各纸质申报材料正式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并以区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廖志)。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 年)》的通知.doc

  2.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表(模板)

  3.申报主体法律承诺书

  4.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区级初审汇总表

  5.融资项目库操作指引

  6.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通过初审项目情况汇总表(第一批)

  附件2-6.zip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联系人:廖志,联系电话:3123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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