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1起违法案件处理的公告
粤穗海综罚公告字〔2023〕第2号
广州市后航道生物岛南端水域处(小谷围岛对开水域)违反珠江禁渔制度在珠江禁渔期内使用网具进行捕捞人员:
2023年3月3日下午17时,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广州市后航道生物岛南端水域处(E113°381528,N23°073336)现场查获1起违反珠江禁渔制度在珠江禁渔期内使用网具进行捕捞作业行为,现场查获作业工具有: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13副(共200米)。我支队对你违反珠江禁渔制度捕捞作业的行为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粤穗海综公告字〔2023〕第2号)。现公告期届满,你未前来接受处理。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查获物品予以没收处理。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号(电话:34436180)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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