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1起涉嫌违反珠江禁渔制度案件的公告(6号)
粤穗海综公告字〔2022〕第6号
广州市海珠区仑头水道石榴岗河涌处涉嫌违反珠江禁渔制度使用网具进行捕捞人员:
2022年5月31日5时,接热心市民举报称:广州市海珠区仑头水道石榴岗河涌处有疑似违法捕捞行为。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检查,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水道石榴岗河涌处(E113.3712 N23.0723)现场发现你乘木质小艇正在涉嫌违法捕捞作业,我支队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要求你接受调查,你拒绝配合调查,遗弃设置在水中的网具并往浅水区域逃离,我执法快艇无法跟随进行追击。随后,执法人员将设置在水中的网具(定置串联倒须笼20副,共100米)收起,并现场拍照取证。
因现是珠江禁渔期间,上述捕捞行为已涉嫌违法且你拒绝配合调查,现场逃逸,我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作业工具带回作进一步调查。现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号,电话:34436180)接受调查和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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