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穗农办函〔2022〕5号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各区委农办、越秀区民政局:
根据省委农办《关于组织申报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2〕23号)要求,现就做好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粤委农办函〔2022〕23号文件要求,各地建设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情况将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请各区务必认真研究,结合实际选择改革任务,找准改革特色亮点,突显本区在全市、全省的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中地位担当和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率先形成“一区一试验、一镇一改革”格局。
二、精心组织材料。严格按照省的要求,认真填报《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表》、编制改革试验区方案等,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区委名义报送我办,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wujunming@gz.gov.cn。
三、加强沟通联系。我办将择机组织各区举办座谈交流会议并赴各区进行调研,以便做好全市统筹,避免改革试验任务过于集中。请各区指定跟踪科室,做好汇报准备,于5月20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一名工作联络员。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2〕23号)
中共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吴俊明,联系电话:3668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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