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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1起涉嫌违反珠江禁渔制度案件的公告

    

粤穗海综公告字〔2022〕第5号

广州市荔湾区坦尾西路附近水域处涉嫌违反珠江禁渔制度使用网具进行捕捞人员:

  2022年4月20日下午,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坦尾西路附近水域处(E113.2122,N23.1199)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你正在岸边抛网捕鱼,我支队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要求你接受调查,你拒绝配合调查,遗弃作业工具,逃离现场。随后,执法人员将你留在现场的网具(手抛网1副)收起,并现场拍照取证。

  当前处于珠江禁渔期间,上述捕捞行为已涉嫌违法且你拒绝配合调查,现场逃逸,我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作业工具带回作进一步调查。现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号,电话:34436180)接受调查和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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