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委托公告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
三、委托内容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委托内容保修期1年,期间发生任何故障或质量问题需保证3天内到场免费维修。
工期要求:不超过60天。
项目经费:不超过85.9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申请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承接机构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以及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2.承接主体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领域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
(二)申请方法
1.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服务委托申请书》。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服务委托申请书》(见附件),并且按规范编制工程报价书。
3.资料密封。资质材料、申请书、工程报价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并加盖公章。
4.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邮寄或送达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或者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六、遴选确定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其作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
(二)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政编码:510520
联 系 人:刘伟亮
电话:87219566、1353975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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