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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关于购买执法船艇保险服务的公告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具备承保船舶保险业务范围的专业保险机构购买执法船艇保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二、资质要求

  具备承保船舶保险业务范围的专业保险机构

  三、服务内容

  1.承保对象:中国渔政44606船(300吨)、穗渔政趸船001号及6艘执法快艇。

  2.承保内容:承保机构需承担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执法船艇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赔偿责任;由于第三者船舶碰撞造成的船体、机械设备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赔偿责任;承保机构提供的其它赔偿责任。

  3.承保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独立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保险相关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理赔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从事过船舶行业保险业务3年以上者优先。

  五、服务费用

  以每艘船艇具体保险费额度为准。

  六、报名期限

  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18日。

  七、服务机构选定

  1.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0年3月18日前寄至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以送达时间为准),如超时不予受理。

  3.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16号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直属大队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4436136

       附件: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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