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广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广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将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土壤检测等相关专业。

  二、推荐专家库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2.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8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熟悉耕地质量有关政策规定,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6.非在职公务员。

  三、推荐专家程序

  1.专家入库采取单位推荐方式。

  2.专家个人填写《广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并于12月27日前在“广州市农业专家库系统(https://112.94.68.237/portal/)”完成专家资料填报;

  3.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并汇总本单位所推荐专家,填写《广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本单位专家资料,加盖公章后,统一交换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专家自行申报无效);

  4.我局对专家资料审核后,在“广州市农业专家库系统”确认专家入选我局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

  四、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相关推荐材料(附件1、2)请寄(送)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处)(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大院2501室,邮编:510405)。联系人:周忠涛,联系电话86394791、13416391664。务必于12月27日前送达。

  附件:1.广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

  2.广州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1-2.docx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2日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