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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报废国有资产处置回收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现拟处置一批已报废的台式电脑、打印机、空调以及家具等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回收公司提供资产回收处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申请主体

  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委托内容

  一批已报废的国有资产(见附件1)处置回收残值服务。

  四、承担企业遴选流程

  (一)符合要求的意向企业提交报名材料;

  (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企业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三)按照“价高者得”的标准确定承担企业。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4日

  六、具体要求

  (一) 企业要求

  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的相关资质。

  (二) 申请办法

  1.申请企业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下载《报名表》《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

  2.申请企业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3.申请企业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用A4牛皮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1月4日之前寄送到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9号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办公室206。

  4.申请企业要同时寄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进度安排

  1.需要现场查验的申请企业,请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到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金钟路20号首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人和镇岗尾村(广州市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基地)对报废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其余时间不安排现场查验。现场查验需携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

  2.申请截止后,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对提交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企业。

  3.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中标企业接到中标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工作,并按规定上缴残值收入。

  (四)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9号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89119123

  附件:1.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统计表

  2.报名表

  3.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国有资产回收竞价须知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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