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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关于标准化工作专业服务的采购公告

    

  根据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募标准化工作专业服务供应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通过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

  二、申请主体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有农业标准化工作从业经验,具备提供农业标准化专业服务能力的非公益一类单位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1.针对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起草的《养殖动物源性水产品标准综合体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向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每个标准返回的实质性意见份数应不得少于15份。

  2.针对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起草的《畜产品标准综合体编写指南》《畜产品标准综合体编写指南》《养殖动物源性水产品标准综合体编写指南》3个地方标准的送审稿,协助提出技术审查申请,邀请和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学者成立技术审查专家组,并对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

  3.承担以上提及标准在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会议场地租赁、资料印刷、交通、伙食等。

  4.项目资金:总费用不得高于9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具体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单位或组织注册成立的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标准化工作的从业经验,可提供以主要起草单位身份参与编制的标准目录或文本作为证明文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商。

  (二)投标须知

  1.递交申请。申请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服务委托申请书》(附件1),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资料密封。所有申请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用A4牛皮信封密封包装,信封所有密封处均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提供的资料不予退回。

  3.申请人请于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报价表,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排名第一者中标的原则,申请人应按照《项目综合评分表》(附件3)的内容提供佐证材料。

  4.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邮寄到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5.其他未尽事宜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服务单位遴选流程

  (一)符合要求的意向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1.评审规则。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仍为1至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经委托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其作为中标商。中标商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将向选定中标商告知结果。若公示期收到异议且属实,项目将重新公告采购。

  2.评审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我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服务商再按照《项目综合评分表》(附件3)内容进行评审。

  3.评审步骤

  (1)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服务商提供的申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审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公告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投标评选。

  (3)综合评审:评审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按照《项目综合评分表》(附件3)内容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七、进度安排

  1.申请截止后,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对申请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对提交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2.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9号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20-32306512

  附件:1.服务委托申请书

  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3.项目综合评分表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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