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广州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制定课题研究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广州市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推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广州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制定课题研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畜牧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结合广州市实际,拟按照市政府规章形式开展《广州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制定。研究团队全程参与调研、研讨、办法起草(注释稿、送审稿)、政策解读、新闻通讯稿以及涉及的论证、改稿等起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反馈意见对研究成果初稿进行修改完善。项目预计分两年完成,以最终完成时间为准。
三、申请主体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团队;
2.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法学专业正高级职称,熟悉立法相关工作内容,具有丰富立法研究经验;
3.团队成员至少5名,应当具有丰富立法调研相关工作经验,精通立法技术规范,熟悉立法业务流程,从事法律或畜牧业研究、教学工作,具有法学及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
4.具有相关立法项目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有省、市立法研究基地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经费
课题研究项目总金额24万,其中2024年度支付第一阶段编制费用16.8万,项目完成后,于2025年支付剩余费用(具体以合同为准)。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1)
2.提供能证明本单位(团队)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立法研究成果、学历及资质证明等);
以上书面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送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电子版同时发至:huangyl@gz.gov.cn。
3.《广州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版权和使用权归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未经同意,申请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六、遴选确定
1.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在3家以上(含3家),委托单位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
2.如果申请单位数量少于3家。当申请单位为2家时,由项目委托单位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仅1家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其作为服务单位。
3.服务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珺
联系电话:(020)36379549。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屠管处,邮政编码:5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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