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2024年广州市玉米真实性评估服务第二次委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于2024年2月28日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2024年广州市玉米真实性评估服务委托公告》,截至3月5日,共有2家申请单位递交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单位不足3家时,需再次发布公告。现就该项目发布第二次委托公告,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承接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非公益一类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委托内容
(1)对广州市辖区内的玉米种子开展普查、抽样以及玉米真实性检测工作。
(2)经费不超过6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要求
(一)申请资质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
2.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备省级(包含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考核认证(CATL)等相关机构认证的植物真实性检验检测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商业信誉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要求
1.对广州市辖区内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备案门店)的玉米种子开展普查、抽样以及真实性检测工作,采集样品不少于20个,并提交评估报告1份。
2.样品检测必须严格按照已发布并正在实施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4.项目结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六、申请方法
(1)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
(2)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的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
(3)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送达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至zzgl@gz.gov.cn,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七、评审确定
(一)本公告为第二次委托公告,首次公告申请单位,需要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当申请单位多于1家,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为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拟定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
(三)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瑜
联系电话:020-86392193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市植保总站
邮政编码:510405
邮箱:zzgl@gz.gov.cn
附件:1.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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