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种植业农药利用与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项目委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种植业农药利用与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项目需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承接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非公益一类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委托内容
(一)测定广州市种植业农药利用率,分析总结提出提升农药利用率的对策建议。
(二)监测农药使用后流径及在土壤、水体中面源污染物数值及分布情况,提出降低农药面源污染的有效措施。
(三)项目经费为97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项目要求
(一)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对应的人员分工计划,建立农药利用率监测点不少于20个,农药面源污染监测点不少于10个;农药利用率测定涵盖广州市主要种植作物品种,且品种数量不少于15种,农药面源污染需监测广州市内流通的主流农药品种不少于10种;及时采样进行理化分析,定期报送监测数据;提出切实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农药利用率、降低农药面源污染的措施建议;项目完成后召开专家论证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二)提供资料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能够证明具有开展该项目资质的材料;
3.提供参与该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研究领域等材料,参与该项目的技术人员数量、专业、学历、职称、研究领域等方面材料,其中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学、植物保护学、农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领域。
4.提供开展该项目所需的检验设备种类、数量等方面材料。
5.提供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六、申请办法
(1)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3)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的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
(4)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七、评审确定
(一)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二)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仍为1至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三)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采平
联系电话:86392253
传 真:86392253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市植保总站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1.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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