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2024年广州市农田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项目委托公告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拟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农田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承接主体
(一)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非公益一类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履行项目委托内容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场所。建设有农田土壤污染、农业环境或耕地质量专业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等研发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熟悉项目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近两年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过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等类似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技术负责人担任过农业农村部、广东省耕地质量或肥料专家组或委员会成员的优先考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农田化肥面源污染监测评估。
(二)项目经费:不高于90万元。
(三)项目内容:开展广州市农田排灌水监测分析、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分析,开展流溪河重点支流断面水质情况监测分析,宣传指导科学施肥。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要求
(一)工作要求
(二)人员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须按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支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学、农学等领域,具有开展试验设计、田间管理、样品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处理的工作经验,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六、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三)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提供的资料不予退回。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七、评审确定
(一)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二)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仍为1至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三)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莉
联系电话:020-86399085
传 真:020-86373758
电子邮箱:86392351@gz.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市植保总站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1.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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