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2024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项目委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项目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承接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非公益一类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委托内容
(一)按照要求在广州市辖区内抽取农药品种500个;
(二)对所抽取的农药进行产品质量和隐性添加成分检测(不少于1100个检测项);
(三)项目经费为60.74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项目要求
(一)工作要求
1.组织人员赴各区协助抽取农药产品500个,对所抽取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每个产品必须检测标称有效成分含量,部分产品检测是否添加其他隐性成分,检测项目不少于1100项;
2.按照《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要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液相色谱法)费用收取低于484.4元/项;参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农资产品质量监测支付抽样费,抽样费用收取不高于150元/个;
3.具有能充分保障农药抽样检测所需的交通设备、人员、时间,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料复印件;
3.具备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的能力,提供能够检测的农药项目参数等资料。
4.提供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六、申请办法
(1)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3)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的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
(4)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七、评审确定
(一)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二)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仍为1至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三)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朝辉
联系电话:86392272
传 真:86392272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市植保总站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1.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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