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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关于委托2024年珠江流域广州段渔业资源监测项目辅助性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根据开展珠江流域广州段渔业资源监测工作的需要,拟向社会组织或机构公开委托开展渔业资源监测的辅助性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广州市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二、承接主体

  项目承接单位需为具有鱼类的生物调查等相关资质的组织或机构,优先考虑具备渔业调查项目经验的承接单位。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为渔业资源调查监测配备租赁船只和与该项服务对应的技术人员。

  2.为渔业资源调查监测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服务,包括在监测期间,协助完成完成渔业资源种类组成、资源量、生物多样性调查等,并提交对应的工作成果。

  (二)项目经费

  不超过20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具体要求

  1. 监测河段:包括珠江流域流溪河石角段、流溪河街口段、东江与增江河交汇11号至15号灯段、沙湾水道出口段、珠江口大虎岛段五个河段。

  2. 监测时间和频率:五个河段均在2月底、7月、11月进行监测。每次分两个时段放网,放网时间包含昼和夜,时长不少于6小时。每次放网时段尽可能保持一致。如某次放网明显异常,需重新放网重新监测。

  3. 技术性服务:协助完成渔业资源种类组成、资源量、生物多样性、主要经济鱼类等的生长特性、分布情况等。

  4. 捕捞网具的记录和测量。

  5. 项目结果以结果记录表的形式体现,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或用作其它用途。

  六、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承接单位,如果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选择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果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进行第二次委托公告,第一次申请单位可自愿参加第二次委托公告评审,并在两次公告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中评审择优选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当第二次公告申请单位为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且综合评分80分以上,可选择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七、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项目委托申请书》及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小微企业请提供相关资料),一式三份,于公告截止日前寄至联系通讯地址(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同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yuhuanbu@gz.gov.cn。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405室,邮政编码:510235;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84420550 

  附件: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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