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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选定饭堂管理服务单位的公示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11月13日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购买饭堂管理服务的委托公告》。

  至申请截止日期,共收到1家单位的申请及报价材料。经资格审查、资料评估、技术性评比和预算报价等方面的审核评选,拟选定广州市佳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的承担单位,特此公示。

  以上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向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

  邮编:510440;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0-36244679;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325号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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