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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向社会公开采购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三、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负责《计量校准仪器目录》(详见附件1)中所有仪器设备指定参数的计量校准工作。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六涌半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南沙基地种子大楼三楼。

  (三)服务时间:根据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计量校准服务,在8月22日前完成所有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具备CNAS资质,所校准项目在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内,能够按照校准规程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并出具证书。投标人可对部分校准项目进行分包,但分包比例不得超过10%。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

  六、资料递交截止日期

  2023年8月11日17:00前(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八、评审方案

  由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织评审,评审组对投标人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如只有一家投标,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即为中标人;如有二家以上投标,评审组择优选取。

  (一)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申请材料满足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的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审步骤

  1. 评审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综合评分。

  2. 评审组对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按公告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件2评分标准),分别对其提供服务的价格、商务、技术服务进行评审。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广州市农科院种子大楼3楼,邮政编码:511462

  联系人:袁生,联系电话:15626117059

  附件:1. 计量校准仪器报价单.xls

  2.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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