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购买广州市耕地土壤监测与管理项目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拟开展广州市耕地土壤监测与管理项目工作,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穗财行〔2016〕401号)《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穗财行〔2014〕187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申请主体
专业技能和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三、委托内容
监测广州市耕地土壤状况,分析土壤变化趋势;开展肥料利用率测算及分析;编撰总结报告综合评价论述耕地土壤质量状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整理、上报并系统录入监测数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收集整理2023年广州市耕地土壤监测点的耕种记录,汇总分析并作出施肥状况评价及提出合理建议;
(二)分析检测土壤监测样本108个,检测指标8项,包括常规酸碱度、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6项和选测指标2项;
(三)在有条件的监测点位布设开展肥料利用率测算,收集肥料使用和作物生物量数据,采集相应土壤和植株样品,分析计算肥料利用状况;
(四)统计分析监测结果数据,归纳整理耕种记录资料,对耕地土壤现状及其变化以及肥料利用率等进行评价论述,编制总结报告,提交纸质及电子版项目结题报告;
(五)按省级要求整理上报监测点的耕种记录信息和监测数据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相关系统录入。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1日。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委托内容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场所及人员,具备土壤肥料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独立的、健全的机构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 参与政府服务项目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行业信誉良好;
5. 具有相关工作基础和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耕地土壤监测与管理项目服务申请书》。
2. 纸质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叁份,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于2023年8月11日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农业环境与土肥部(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3. 同步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本部门工作邮箱(86392351@gz.gov.cn)。
六、项目经费
经费不高于29.6万元。
七、评选办法与进度安排
(一)截止日期后,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服务单位。
(二)申请单位无论中选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选定后,委托方将在网站发布公告,3天后如无异议即可确定并通知服务方。
(三)中选服务单位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黄小红
联系电话:(020)86399085,13503014241;传真:(020)86373758;E-mail:86392351@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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