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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委托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工作,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决定委托社会力量开展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二、申请主体

  (一)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可接受符合国家政策、工商行政、民政等主管部门许可成立的社会组织投标。

  三、委托内容

  (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在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的指导下,按照附件《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需求》的要求,做好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工作。

  (二)协助业主开展调研工作,深入到广州农村、走进城市,掌握农户、社会公众对广州农博士应用平台的实际服务需求,对农博士用户群体进行分类,以便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类应用推广活动。

  (三)根据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关于科技下乡、农技培训、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的工作要求,结合广州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详细的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工作方案、培训教材等。  (四)在业主根据工作需求和指导下,以广州每个季度农业生产的特点为抓手,结合每个农业生产区的实际需求,在广州市内组织不少于10场农博士现场应用推广活动。

  (五)做好专题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与培训活动参与者、农博士服务站、农业生产基地等保持后续交流沟通、专家对接等支撑服务,保证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持续性和延伸性。

  四、服务方式

  通过邀请专家开展农技专题+农博士应用操作培训活动,通过参加农博会、科普沙龙、科技下乡、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等。

  五、承担企业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申请截止时间

  本委托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七、具体要求

  (一)单位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良好及专业的推广活动团队,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4.熟悉广州市农业信息化服务特别是农博士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发展情况,满足承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内容的基本要求,能够按要求承担应用推广活动任务。

  (二)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纸质材料。

  2.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委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3.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纸质材料和《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申请书》一式两份寄送到我单位(以寄出时间为准)。

  八、进度安排

  (一)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书进行择优评审确定承担单位。

  (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广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规定的时间签订2023年农博士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项目合同。

  (三)承担单位承诺定期按时报送阶段性成果。

  九、项目经费

  经费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包括应用推广需求调研、活动会场租赁、会场布置、授课专家组织、培训学员组织、培训教材编制打印、宣传材料、活动材料准备及项目管理等产生的综合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二号楼4楼。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6392223,传真:86392636

  附件:2023年广州农博士应用推广服务需求及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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