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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2023年度渔船渔港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渔船渔港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渔船渔港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二)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实施能力以及设备、场所、人员等条件。

  三、委托内容

  本服务项目包括两个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次渔港安全监督、渔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渔船防御台风综合应急演练(预计举办时间为2023年6月,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单位要统筹做好应急演练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演练所需方案、设备、人员等)。

  (二)组织开展一期渔船船员安全培训授课,时间为半天(预计培训时间为2023年6月至7月,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规模为约200人,主要内容为:渔船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渔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服务单位要统筹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培训课件、邀请授课老师等)。

  四、申请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其他要求

  (一)时间要求:申请人应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培训教案等。

  (二)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5万元(需提供报价单)。

  (三)申请单位以往有过渔业安全相关活动成功案例的予以优先考虑(在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成功案例的合同、方案等材料)。

  (四)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要求”项目中所需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本服务项目的支持材料。(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即可,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五)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单位资质条件、报价和以往案例情况择优确定本服务最终供应方。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需事先与联系人确认并另行报送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材料的时间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3409室,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2195;

  传真:(020)86375705。

  附件: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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