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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的委托公告(第二次)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财政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能力的单位承担中心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并于4月17日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的委托公告》。截至4月25日,申请单位不足3家。根据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发布第二次委托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

  二、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单位区域内所有监控系统设备及线缆的维护保养。

  1.提供设备更换与设施优化服务,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除人为故意损坏外,若遇到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雷击、地震、台风等),引起系统设备故障,均由被委托方免费修复。若委托方需更换设备线缆或进行系统优化升级等,被委托方免收人工费,只收成本费。

  2.每月对所有监控设备(见附件1)进行巡检一次,每季度对设备检修一次,并做好巡检检修记录。

  3.现有监控设备路线的局部调整。

  (二)服务要求:被委托方提供24小时系统故障响应服务,即: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故障。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项目经费

  预算金额不高于8万元。

  五、申请资质要求

  (一)企业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具有承担监控系统设备服务合法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承担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

  六、申请流程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送达不予受理。

  七、遴选确定

  (一)本公告为第二次公告。委托单位组织对两次公告期间所有申请单位及其递交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承接单位。

  (二)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政编码: 510520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19935

  附件:1.监控摄像设备分布明细表

  2.项目委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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