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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300吨渔政船和68米浮趸维修保养服务的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已于2025年3月11日向社会发布公开采购300吨渔政船和68米浮趸维修保养服务的公告,至申请截止日期,共收到一个单位提出的正式书面申请。现进行二次公告,如仍只有一家公司响应,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采取参照政府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甲方)

  二、资质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有钢质船舶修理资质。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根据甲方2025年度300吨渔政船和68米浮趸维修保养项目和临时维修项目,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并出具质量证明书。  

  (二)项目经费:不超过 3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维保金额为准)。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具体要求

  1.具备船舶修理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应提供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施工场所、生产工具、质量检验设备、工艺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能力与技术条件。   

  3.施工场所所在地应在珠三角范围内。

  4.无不良记录。

  5.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的具体需求编制修理报告。

  6.修理项目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六、报名还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主管及主要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它需提交资料,一式三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内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3.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6号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邮政编码:510335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0-34436057

  附件:《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委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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