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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海洋与渔业局)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和“壮大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市”的总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预计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413亿元、农业增加值247亿元,同比增长2.8%;粮食及菜、禽、鱼、蛋等“菜篮子”产品产量稳步增长或基本持平,生猪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水果、花卉增产较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23元,同比增长9.4%。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1375亿元,总收入215亿元,村(含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收入1659万元。
  (一)抓好农产品有效安全供给。一是加强基地建设。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扶持“菜篮子”工程规模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连片千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达到15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15个、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鸡养殖场140个、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1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9个。积极拓展市外供穗基地,引导本地企业在外地建成生猪生产基地8个。二是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全年举办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班93期,培训农民8012人。推广主导品种62个、主推技术17项,成功举办蔬菜新品种展示推广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5%。三是配合市国土部门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9.76万亩。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普法、培训、监测、执法和社会共治“五位一体”的思路,完善覆盖市、区、镇、生产基地的“四级”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全市监测点达到131个。坚持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全年抽样监测农产品164.9万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整体可控、稳中向好的格局。五是严格开展农业执法。立案查处案件593宗,移送公安机关22宗。启动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及时、有效地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百日行动、打击使用违禁农药行为大排查行动。
  (二)抓好市内农村扶贫工作。2015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5亿元。全市纳入考核的3739户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9707元,脱贫率达到80%。继续实施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99%的农户完成资格审核,开工率达97%。分三批安排813人参加扶贫驾驶技能专项培训。
  (三)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是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安排2200万元扶持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园内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规模化、企业化和标准化程度大幅提高。二是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印发实施《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建立市级合作社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76家;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及认定工作,安排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904万元,补贴农业项目53个;联合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推进畜禽屠宰现代化。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和布局优化工作;制定家禽集中屠宰管理规范,推进活禽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四是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设施化。安排市级资金1175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从化区被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
  (四)抓好新农村建设。引导知名企业与从化区围绕荔枝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开展合作,加强新农村产业支撑。推进2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分别是从化区城郊街西和村等3条村和番禺区南村镇新水坑村等3条村)。推动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创建市级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示范园)48个,特色农庄11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7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2个。配合市住建委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建设。
  (五)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一是全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印发实施《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制定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举办全市动员培训大会,建立广州市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制度。全市5个区、23个镇(街)、296个村(社)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作为省级试点的从化区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地面积实地测量任务。二是协调、配合白云区抓好中央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建设工作,已完成省委农办要求开展的中期评估工作。三是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纪委举办全市培训大会,印发实施《广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广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管,基本建成区、镇(街)、村(联社)三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平台的镇街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推动金融服务农业。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达到9个。农业上市企业达到4家。“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得到进一步推广。
  (六)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初步完成《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完成《广州市渔港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年)》;按计划推进市政府重点专项规划《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建成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对海域使用、海洋经济运行、海洋灾害、海洋环境的动态监视监测。认真做好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建设。保障重点项目用海,做好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虎门二桥、广州港出海航道维护工程疏浚物吹填蓄泥坑、明珠湾区起步区等重点项目用海指导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南海伏季休渔制度,保护海洋渔业自然环境。坚持做好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坚持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观测预报工作,开展了风暴潮、海浪、海啸和赤潮灾害应急演练。
  (七)坚持抓好局系统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约谈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在全局系统开展“履职尽责”主题活动、“加快广州农业现代化步伐”专题研讨、青年干部座谈等活动,并选派机关与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双向”挂职,进一步营造了崇尚实干、追求卓越的工作和学习氛围。坚持做好综治维稳、计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
  二、2016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到新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安全型农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海洋经济,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进一步抓好市内农村扶贫工作。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要求,调整优化市内农村扶贫办法,强化帮扶对象所在区党委、政府的扶贫主体责任,加强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坚持推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确保全面实现脱贫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适应城乡居民食品结构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需要,着力推进我市农业生产提品质、降成本、补短板、拓空间、优结构,提升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一是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全“田头”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探索建立全覆盖的“注册登记、逢出必检”的农产品“健康证”制度,试行农产品质量信息对外公开发布制度,鼓励支持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升质量监管和疫病防控能力。二是鼓励支持农产品品牌化生产。扶持农业生产单位加强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打造更多的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三是鼓励支持农业规模化、生态化生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引导农民自愿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地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集中归并,解决地块细碎化问题。利用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完善农业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四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需求为导向,配合、协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扶持规模生产基地、“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喷滴灌栽培、储藏冷库、温室大棚等设施。提升规模生产基地设施装备水平。五是增强农产品供给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应急演练。扶持规模生产基地建设储藏冷库,扶持市外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建设。六是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编制《广州市农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引导种植马铃薯等高效粮食作物,做强热带亚热带水果、水产品、园艺作物等优势产业,发展生态型畜禽业。
  (三)进一步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制定《广州市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推进装备机械化、管理信息化、经营产业化和主体职业化。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借智借力加强与高校合作,共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整合与开发利用农业科技资源,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研究规划建设“中国(广州)国际种业中心”。二是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加强精量播种、移栽、水肥一体化等机械化技术推广。三是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省级惠农电商体验馆和惠农信息社,研究建设农业远程诊病服务系统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及供给指挥智能等系统。四是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举办“广州品牌农业都市行”活动,促进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规划建设肉品批发市场,加强畜禽屠宰企业一体化发展。五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0名。研究实行农业龙头企业星级管理制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工作。继续规划建设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广州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村地区全面实现小康。一是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支持农产品加工发展政策,实施休闲农业示范点提升工程,引导有实力企业、集团参与新农村建设。二是配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分类推进、突出重点,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美丽乡村群、美丽乡村带、美丽乡村片。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合做好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四是推动镇、村经济发展。配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创建工作和“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引导村社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促进农村“楼宇经济”提档升级,支持社区股份合作社联合发展集团型、旗舰型集体经济组织。五是继续配合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配合推进农村地区二次改水工程、垃圾收运站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危破房改造。配合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细化、实化,确保质量。二是协调、配合制定出台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强扶持设施农业发展。三是协调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改进农业担保、贴息以及“以奖代补”等办法,清理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四是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稳妥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股权继承、流转试点。五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争取我市主导产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全覆盖。六是配合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基层治理机制等改革事项以及白云区(中央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建设。
  (六)进一步做好海洋经济发展服务工作。扶持远洋渔业发展。加强中心渔港规划建设。完成《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抓好“两基地一专项”(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建设,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形成新亮点。坚持做好南沙自贸区重点用海项目服务工作。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业务支撑能力。组织开展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与保护工作。
  (七)坚持抓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健全作风长效机制,坚持抓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计生等工作,严守安全、稳定、廉政等底线,为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推动“三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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